【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全國首開先例的《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6日正式獲得臺南市議會3讀修正通過,市府文化局表示,該法案不僅是南市最重要的文化憲章,也是邁向「文化首都」最重要的法制配套,法規上路施行後,將成為公私部門在推動歷史街區保存及振興工作上須共同採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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