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一名任職於署立桃園醫院急診室的醫師,10年前因為外遇偷吃被妻子抓到,該醫師為了挽回婚姻,與妻子簽下協議書,若是之後再偷吃,將支付金錢賠償。不料該名醫師花心不斷,又被妻子抓到與其他女子同居,妻子一怒狀告法院要求履約。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這名花心醫師須每月賠償妻子10萬元,共計20年,總計須支付2400萬的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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