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做好環保要積極!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8月30日至9月1日凌晨,由水保科長葉孟芬帶隊,稽查大園工業區電鍍專區,分別於德昌皮革、虹冠實業及巨品表面工程3家工廠放流口稽查採樣,其中虹冠實業公司放流水水溫高達攝氏42.9度,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遭稽查的3家工廠甚至有廢水未經處理逕予排放情形,待採樣驗測結果判定,裁罰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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